山东工商学院教务处:jwc.sdibt.edu.cn
一、教务处机构职能 教务处是学校办事机构之一,具有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导、协调、检查、调研、参谋、控制和监督等管理职能。 二、教务管理原则 教务管理原则是教务工作的内在关系及其联系的反映。教务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目的性原则。教务管理的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性。 2.整体性原则。必须树立整体观念,正确处理全局和局部、个别与整体等多种关系。 3.科学性原则。坚持按教育规律办事,重视以现代管理理论为指导,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 4.计划性原则。各科室要按照学校和处的工作布置和要求,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要点和工作进程表。 5.服务性原则。教务管理工作是学校教学方面的服务性工作。教务处工作人员都应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为教师和学生服务的观点,做到管理育人,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 6.规范性原则。建立适合校情的教务管理规章制度,促进学校教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7.动态性原则。教务管理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这就要求教务人员研究校内外的新情况,始终围绕着人才培养目标不断完善管理办法,不断创新,开拓前进。 三、教务处机构 教务处设处长1人,副处长3人。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挂靠教务处,由一名副处长兼任主任。 教务处内设办公室、教学研究科、教务科、学籍管理科、考务科、实践教学科、教学评价科、教材服务中心、教师发展服务中心等。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设实验室管理中心、商学实验中心和多媒体管理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