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档案去哪儿了?档案去向查询

大学毕业后档案去哪儿了? 毕业档案有如下五个去向 1.签订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会由学校调往单位人事部或者档案室2.档案托管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3.档案申请回原籍4.两年择业期内在学…

大学毕业后档案去哪儿了?

毕业档案有如下五个去向

1.签订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会由学校调往单位人事部或者档案室
2.档案托管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
3.档案申请回原籍
4.两年择业期内在学校档案馆内保存
5.考取研究生(升学)的,大学学籍档案调往新学校

根据现行政策,转正定级,报到证,调资表,都已经不是必要的档案材料了。档案在转递手续也简化了很多,只需要转递信即可互转(即现在存档地开具档案转递至下一个存档地的通知)。但是尴尬的事情来了。按照这种简化程序办理的档案,统统是原始档案,没有任何其他手续。可相应的其他涉及到档案的诸多事宜却统统没有更改或应对办法。简单来说就是这个劳什子简化规定就三字,然并卵!该要求的地方依然要求,不需要的依然不需要。只是存档简化。可档案本身就是起辅助作用的,用不到时候爱咋咋地,用着的时候各取所需。当然喽,政策落地快的地区,应该已经有了完善的处理办法。所以还是要因地制宜。

看现有政策:特别是大学毕业之后换了几个城市,甚至有的学生档案一直自己保存着,这样就是我们说的“死档”

其一,取消流动人员的档案保管费用。何谓流动人员,就是没有固定工作的,自谋职业的,个人存档行为。有工作的,以单位形式存档的,暂无说明。其二,由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及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档案。诸位以为,这样的机构,工作人员是什么性质呢?公务员,事业编?其实,通通都是临时工。工资是咋来的,不是财政拨款,没花国家一分钱,是自收自支的。如果取消档案收费,那么有相关配套的人事调整措施也可以,比如这些工作人员的开支划归财政等。如果没有相应的措施,你觉得,他们会心甘情愿的替人免费保管档案吗?只怕,某些事情上,更难。其三,该通知一方面要求如实反映存档人员的各类信息,一方面又提到转正定级改派手续和流动手续,那么如何来如实的反映呢?在现行的政策下,虽然很多手续时冗繁的,但若想正规,有的东西不能省。并非说省略以后不能反映情况,而是各个省市政策实施在更大的允许范围内差异会更大。需要有一个更明确的指导性规定来规范。

如果是死档请尽快处理:

具体办事流程如下:

一、咨询户口所在地的人社局,存放档案需要带哪些东西,针对档案开封和报到证丢失怎么办?

先在网上查到户口所在地的人社局的电话,最后打到档案科,把情况和工作人员说明了一下,重点要了解清楚,我想存放档案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这些资料需要去哪里出具和办理。他们告诉我,报到证需要到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补办手续,开封了的档案也需要到学校进行重新密封,并加盖学校公章。
存放档案所需携带的资料: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档案,报到证。(注:不同地区要求可能不同)

二、到户口所在地的人社局存放档案

接下来就比较顺利了,带齐所需的资料,到人社局就办理存档手续,工作人员给了一个存档证明,这个证明是必须要自己保存好的,以后想要使用档案,凭这个证明去调取。

大学生档案查询资料指南

服务承诺

1、接待人员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文明接待,团结协作,使用文明用语。

2、接待服务做到“四个一样”:生人、熟人一样对待;忙时、闲时一样周到;单位、个人一样欢迎;调档、咨询一样热情。

3、开设预约、函电代查、代为复制、代为邮寄等服务项目,答复函查最迟不超过三天。

4、免费向利用者提供茶水、笔墨、纸张及有关工具书。

5、遇天气突变,可提供雨具。

调阅档案

1.为保护档案原件,本馆已数字化处理的档案,不再提供原件。

2.利用档案原件,每人每天申请调卷不超过30卷,每次借卷不超过10卷。

3.破损严重和正在整理中的档案暂不提供原件。

查档程序:

1.利用者出示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填写《档案资料查阅利用登记表》
3.利用未开放档案需办理审批手续,具体见“查档手续”
4.利用者查阅利用档案资料
5.查档完毕,填写利用效果反馈意见
6.必要时按相关规定缴纳费用

查阅须知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来馆查阅开放档案、资料、现行文件者,只需出示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即可查阅;查阅未开放档案、资料者,须持有注明查阅身份、查阅内容、查阅目的的正式介绍信,经本馆审查后,方可查阅。

二、本馆提供的档案,如属未公布的,在未得到本馆同意前,利用者不得以下列形式擅自公布,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通过报纸、刊物、图书、声像、电子等出版物发表;

(二)通过电台、电视台播放;

(三)通过公众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

(四)在公开场合宣读、播放;

(五)出版发行档案史料、资料的全文或者摘录汇编;

(六)公开出售、散发或者张贴档案复制件;

(七)展览、公开陈列档案或者其复制件。

三、台、港、澳同胞、华侨可凭回乡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直接查取本人及其亲属历史证明;查阅其它档案,须经大陆邀请单位、合作单位或接待单位介绍,提前30天向本馆或本馆的上级档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利用。

四、外国组织和个人的利用手续按国家档案局《外国组织和个人利用我国档案试行办法》办理。

五、查阅档案资料时,不阅看、摘抄、复制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档案资料;摘录、复制的档案资料,须经接待工作人员核对后方可加盖“档案材料证明专用章”。

六、查阅人员填写《查阅档案(资料)登记表》,并将随身携带物品存放寄存柜内。

七、注意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有涂改、污损、勾划、增删、抽插、折叠档案资料等行为,违者将由有关部门责令赔偿损失,并依法追究责任。

八、保持阅览室内安静,不得高声谈笑。禁止吸烟,吃零食等。

检索途径

凡到中心查阅档案、文件资料者,可采用手工或计算机检索,可按以下途径进行检索:

1、按发文单位检索;

2、按标题关键词检索;

3、按文号检索;

4、按成文日期检索;

5、按编著者或责任者检索。

服务方式

1、开架服务。利用者可直接通过计算机自行检索、查阅、打印所需文件资料,也可以直接通过纸质目录查阅、摘录、复印所需文件资料。

2、代为查阅服务。对不能自行查阅的利用者,根据利用者提出的要求,由接待人员帮助查阅,提供所需档案、文件资料。

3、网络服务。利用者可直接登陆到南通档案信息网上进行查阅开放档案目以及查阅文件。

4、其他服务方式。“中心”受理利用者的语音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查询服务。

查档手续:

利用开放档案、现行文件
凡我国大陆公民和组织持介绍信或身份证、工作证等合法证件,经本馆同意办理登记手续,可以利用开放档案资料。

利用未开放档案

利用未开放档案、资料的,利用者须同时持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经本馆审核同意方可查阅利用。必要时须经相关部门审批。
1、下列档案需经档案形成单位的主管领导审批:
(1)党委(党组)、支部会议记录;
(2)职工处分决定及调查材料;
(3)科研成果档案。
2、查阅单位或个人代保管、寄存的档案,需经其单位领导或本人(继承人)同意。

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原则,具体事宜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档案常见问题:

档案丢了怎么办:

同学,真的爱莫能助啊。如果学校同意给你补办是再好不过的了。如果不同意补办(我们这里真的不管补啊,就一份,有就有没就没了)。你只能通过当地人才想办法从新建档了。至于能建成什么样的,看建档地的规定吧。

报到证丢了怎么办:

这个还好说点。在你所在地的省级报纸登报声明,注意一定要是省级报纸,一般所有的省日报都是。见报20–30天后,凭这份报纸和身份证明,去你学校所在省的相应发证机构去补办(师范类去教育厅非师范类人社厅)。有的地方是需要通过学校去的,有的地方是要自己去办的。看情况啊。然后呢,你要是不知道报到证编号的话,找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老师问一下吧。

毕业没签就业协议或工作单位不接收档案的怎么办:

不管你档案放在哪儿,是派回原籍了还是在学校还是你自己手中。尽早把你的档案放到人才市场吧!最好在两年择业期内办理。至于是放到你原籍的人才还是你工作地人才还是你学校地人才,看你自己的规划了,想日后留那儿就放哪儿。或者更简单的办法,统统先放自己原籍的省人才(调动方便)。以后哪里需要一纸调函就能调走。好处就是能为你晚上档案计算工龄什么的。反正不用你再惦记。详细的步骤请询各地人才。不外乎是签就业协议而后改派报到证调档这个程序。

作者: 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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