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个人档案网上查询
1.在大连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的托管
(1)学籍档案由学校统一送达或邮寄至大连市的,首先登录“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查询学生档案是否到达,确定学生档案已到大连后,登录“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进入“档案管理”网页,点击“人事代理网上申请”,按照“人事代理申请说明”要求完成申请人事档案代理登记,然后持大连市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开具的《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表》到档案托管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2)个人自带学籍档案的,完成上述操作后,持大连市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开具的《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或《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表》、学生档案到档案托管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2、无工作单位的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的托管
大连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托管,实行属地化管理,首先到大连市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然后登录“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进入“档案管理”网页,点击“人事代理网上申请”,按照“人事代理申请说明”要求完成人事档案代理登记,再持《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到户籍所属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具体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和云巷1号北楼一楼大厅
乘车线路:514路、506路、34路,在“白山路南”下车
电话咨询
档案管理:84618625
人事考试:84618283
人才评价:84618616
留学归国:84618005
哪些机构可以存放人事档案?
企事业档案的人事管理部门(例如,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部),政府管辖的人才服务机构(例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首先要弄清楚就业的单位是否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如果没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可根据单位要求,选定委托机构代管;如就业单位不推荐或要求,可自行选择人才服务机构代管,本人需提前与人才交流中心联系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对方可接收档案。
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如何处理?
毕业生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
升学的毕业生档案如何处理?
档案接收单位应该是考取高校的具体学院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各高校调档函要求为准。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入口
点击进入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入口
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业务问答
Q1: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应转递至何处?
A: 1.大连籍生源,可以将档案邮寄至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2.非大连籍生源,但是已与大连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将档案邮寄给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3.非大连籍生源且未在大连就业的,请联系户籍或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不能将档案邮寄到大连。
档案邮寄地址: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档案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档案接收部门(联系人):档案部(收)
邮政编码:116021
联系电话:84618703
Q2:高校毕业生如何查询档案是否邮寄到大连?
A:方法一:登录“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点击“毕业生档案信息查询”(首页右侧“快速查询”栏目下)—输入个人信息,点击“查询”。
方法二:关注“大连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之窗”—点击“查询服务”—点击“毕业生档案信息查询”—输入个人信息,点击“查询”。
l 查询结果解读:
1.转出状态为“转出”,则查看“档案转出去向”,如下图,表示档案现已在西岗区人才服务中心。
2.转出状态为“已收”,则查看“档案所在地”,如下图,表示档案现已在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Q3: 如何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A:择业期(两年)内,在大连就业的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劳动合同到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咨询电话,84618709。
Q4:毕业生档案在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保存期限?
A: 请参照下图示意:
Q5:择业期(两年)内的毕业生,因升学、入伍等原因需要提档,应如何办理?
A:本人持学校、部队出具的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提档。(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还需要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Q6:择业期(两年)内的毕业生,更改就业城市,如何申请办理改派手续?怎样提取学生档案?
A:第一步需要办理改派,持报到证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加盖“同意改派”印章及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第二步本人持改派后的报到证到档案所在地人才机构提取档案。(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还需要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Q7:拟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的毕业生,如何申请档案政审?
A:拟录取单位派两名以上(含两人)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持单位介绍信到拟录取毕业生的档案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现场阅档。
Q8: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接转办理程序。
A: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本人工作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应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党组织。没有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党组织。
我市高校毕业的学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名头可直接开具到接洽党组织关系的党委;外省市高校毕业的学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名头必须开具到大连市委组织部,然后再由大连市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将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到接洽党组织关系的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