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询入口
“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
已于2022年初正式上线,可实现“一点经办、全网贯通”的档案管理服务功能,为广东省内流动人员提供档案接收、转出、存储地查询,以及相关证明的出具等档案业务提供便捷化线上服务。
清远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里的材料主要有以下这些:
1、自传和思想类材料,
2、考核鉴定类材料,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
4、政审、
5、审计和审核类材料,
6、党、团类材料,
7、表彰奖励类材料,
8、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
9、工资、
10、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类材料以及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二、广东省跨省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操作指南(档案所在地查询、档案接转、证明开具)
1、注册登录
第一步
PC端进入“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网址:zwfw.mohrss.gov.cn),点击右上角“登录”。
第二步
点击“个人注册”,填写“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社保卡号或社保卡银行账号”等信息。
第三步
注册后返回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
小贴士
图片也可采取其他登录方式哦,如使用电子社保卡进行登录!
第四步
登录成功后,点击“就业创业”进入“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页面。
2、档案所在地查询
第一步
点击“档案存档情况查看”。
第二步
查看“基本信息”及“存档信息”。
3、档案接转服务
第一步
点击“档案接转服务”。
第二步
填写”拟接收方信息“,选择”拟存档性质“、“拟接收档案机构所在区域”、“拟接收档案机构名称”后,勾选“承诺”,点击“提交”。
小贴士
图片“拟存档性质”选择“个人委托”的,需要选择“拟接收档案机构所在区域”、“拟接收档案机构名称”;选择“单位委托”的,需要选择“拟接收档案机构所在区域”、“拟接收档案机构名称”,填写“新工作单位名称”,并上传“新工作单位介绍信”。
第三步
点击“档案接转进度查询”,即可查看办理进度。
4、证明开具服务
第一步
点击“证明开具服务”。
第二步
选择“申请证明类型”、“领取方式”、输入“存档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后,勾选“承诺”,点击“提交”。
第三步
点击“证明开具进度查询”,即可查看办理进度。
5、提供政审材料服务
第一步
点击“提供政审材料服务”。
第二步
选择“政审类型”、“领取方式”、填写“存档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后,勾选“承诺”,点击“提交”。
第三步
点击“提供政审材料进度查询”,即可查看办理进度。
6、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查询
第一步
点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查询”。
第二步
点击相应省份,即可查询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7、开通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查询
第一步
点击“开通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查询”。
第二步
选择“行政区划”,点击“查询”,即可查看开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清远档案如何查询去了哪里?
查询
1、线上查询
可以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并注册,在“就业创业”板块的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栏进行查询,该平台支持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已被上传平台的流动人员在线查询存档情况。
网址:http://zwfw.mohrss.gov.cn/(点击查询)
2、线下人员人事档案服务管理机构

三、常见问题
1、怎么把档案调回清远?
1、本人是清远户口的,带身份证到清远市人才智力市场档案室开具调档函,然后到原存档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2、本人不是清远户口,但在清远工作的,由工作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再带身份证到清远市人才智力市场档案室开调档函,然后到原存档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3、本人不是清远户口,也不在清远工作的,不能办理档案调回。
咨询电话:0763-3381017。地址:高新区创业一路6号华南863科技创新园A6栋2楼204-1室。
非清远生源毕业生档案去向有哪些?
来清就业
1.就业单位有人事接收权(一般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
档案接收单位:用人单位
档案由毕业院校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至用人单位。
2.就业单位无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一般企业)
档案接收单位:就业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毕业生可到就业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挂靠手续,档案由毕业院校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至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毕业前尚未落实就业单位
档案接收单位:生源地人社部门
档案由毕业院校寄至生源地(高考前户口所在地)人社部门。
异地就业
档案接收单位:请咨询就业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
各地接收毕业生档案的程序和规定不同,请以当地档案管理部门的官方信息为准。
清远市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部门
清远的毕业大学生个人档案会寄往清远市人才智力市场,毕业大学生本人可以拨打清远市人才智力市场电话(0763-3381017),以身份证号码查询档案存放情况以及咨询其他档案转移业务。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有什么用?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历史记录材料,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3、大学毕业后档案如何存放
一、毕业后档案如何处理?
如果是去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就业的,档案会转到用人单位进行管理。
●如果是去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可以转递到就业地或户籍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到超大型城市就业的按其规定执行。
●如果是未就业、出国留学或者创业,档案一般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二、档案能自已携带吗?
毕业生的档案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转递。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档案是严禁自行携带转递的。
学校会根据毕业生的毕业去向,转到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相应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转递人事档案。
三、档案可以存放在非户籍就业地吗?
除超大城市外,在非公单位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存放在户籍地或就业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超大城市的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四、哪些机构能存放毕业生档案?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五、毕业生档案存放收费吗?
不收取费用;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六、辞职了,档案存哪里?
职工辞职后,未就业的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如果再就业,可根据其再就业单位的性质,其人事档案转递至新工作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七、入职新公司,要转移档案吗?
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和《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鼓励用人单位办理集体委托存档业务,加强档案材料收集。
不转移档案的话,档案材料收集工作难度较大,在个人需要依据档案材料保障相关权益时,难以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八、档案信息有变化,要更新吗?
高校毕业生应重视本人人事档案材料的补充工作,及时将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入选重大人才工程、获得重大奖项、重要社会兼职及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等相关材料,主动移交给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将甄别整理档案材料后进行归档,更好地提供服务。
注 意: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九、档案去哪儿查?
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mohrss.gov.cn/)并注册,在“就业创业”板块的“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栏进行查询。目前,该平台支持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已被上传平台的流动人员在线查询存档情况。或者致电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查询,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上述平台查询。
4、清远存放按档案要收费吗?
自2015年起就取消了档案托管费用,所以大学生可以直接将自己的档案托管在人才管理中心,托管在人才管理中心的时间不设限,费用免费。
托管人群
1、大学生可以直接由学校邮寄到户籍地的人才管理中心,保存费用免费。
2、其他人群如果档案在自己手上的话就需要先激活重新生效然后再托管
3、寻找社会档案机构进行保存,收费情况以档案存放机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