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查询档案方法详解

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查询档案的方法 ‌在宿州查询个人档案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电话查询‌:可以拨打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服务电话,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工作人员会在系统中查询个人…

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查询档案的方法

‌在宿州查询个人档案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电话查询‌:可以拨打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服务电话,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工作人员会在系统中查询个人档案。这种方式可能需要耐心等待接通电话。

‌网上查询‌:登录宿州市人才网的档案查询系统,输入身份证号码即可在线办理档案查询。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人才服务中心可能没有设立档案查询的官网,因此需事先了解情况‌。

‌到人才服务中心查询‌:前往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办事服务大厅,携带身份证即可办理档案查询‌。

‌全国档案查询服务系统‌:点击全国档案查询服务系统,可以在线办理档案查询,这种方式相对省时省力‌。

‌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

  1. 可以拨打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服务电话,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电话,电话为 0557-3902810。提供我们的个人身份信息,有工作人员在系统我们查询自己的个人档案,通过这种方法可以直接找到自己的个人档案,但是大家在办理档案查询的时候需要有很多空闲的时间,因为在拨通电话的时候会需要很多的时间等待接通
  2. 登录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服务的官网进入档案查询的页面,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就可以在线办理档案查询了,在这里查询档案的时候大家需要注意有些人才服务中心是没有个人档案查询的官网。所以在查询的时候还可以通过以下的这种方式进行档案查询
  3. 到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办事服务大厅查询自己的个人档案,一般只需要我们带着自己的省份证就可以办理档案查询了

档案可以这么查!

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mohrss.gov.cn/)并注册,在“就业创业”板块的“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栏进行查询。目前,该平台支持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已被上传平台的流动人员在线查询存档情况。

或者致电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查询,机构联系方式在平台查询。

  办理流程:

  ➤接收:

  1、流动人员上传身份证照片、近期有效劳动合同原件照片(含姓名、期限、公章等内容)或离职证明原件照片。或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宿州市人才中心窗口办理。

  2、宿州市人才中心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

  3、宿州市人才中心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送达申请人。

  ➤转递:

  1、申请人向宿州市人才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宿州市人才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人事档案转出通知》

  3、宿州市人才中心送达申请人《人事档案转出通知》

附件: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办事指南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流动人员可登录宿州人才网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本人档案是否在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二、应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登录安徽公共招聘网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大厅

(http://www.ahggzp.gov.cn)办理网上报到确认申请,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不再办理现场报到。
申请条件: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抬头单位为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档案调出:流动人员因升学、就业等原因需将档案转出本机构的,登录安徽公共招聘网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ahggzp.gov.cn)办理档案转出申请。工作材料及其他材料如需归入档案后调档,需到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现场办理调档手续。

申请条件:

1、流动人员确认人事档案在本机构存放。

2、接收档案的单位必须是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档案调入:

符合人事档案接收条件的流动人员登录安徽公共招聘网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ahggzp.gov.cn)办理档案转入申请,收到本机构手机短信(3个工作日内发送)通知后,申请人再次登录本网站查询办理结果,网上打印调档函。凭调档函向档案所在单位申请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申请条件:

1、在宿落实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非公有制企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其他流动人员;

2、与在宿机关、事业单位、央企、国企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且暂无新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出具相关证明: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存放,需要出具以档案记载为依据的相关证明,登录安徽公共招聘网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ahggzp.gov.cn)办理出具相关证明申请,不必亲自到本机构办理。

申请条件:

1、流动人员确认人事档案在本机构存放。
2、相关证明严格依据申请人档案记载的内容出具,证明范围包括档案存放证明、现实表现证明。

常见问答:

  1、自考、成人教育等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何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档案保管?

  对自考、成人教育等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代管档案的,要求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历信息结果,有其他学历、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要将所有档案材料一同转入,防止重复建档。

  2、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有哪些?

  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3、离校高校毕业生如何关注、落实好自己的学籍档案?

  答:毕业生学籍档案是毕业生学习经历、思想表现、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参加社会实践等情况的重要材料。毕业生档案是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的重要凭证,是享受就业服务、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人事档案的基础性材料。高校毕业生到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工作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离校时未就业的,可由学校统一转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毕业生要高度重视学籍档案,把自己的档案落实好、安排好。

  4、档案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期间,还需要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吗?

  答:根据人社厅发〔2018〕75号文件规定,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今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通过多种渠道,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和个人及时将上述材料收集归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期间,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

  5、档案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期间,还需要办理干部身份保留、认定手续?

  答:根据皖人社秘〔2014〕218号文件规定,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需要再为代理的流动人员办理干部身份保留、认定等手续。

  6、离校高校毕业生如何关注、落实好自己的学籍档案?

  毕业生学籍档案是毕业生学习经历、思想表现、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参加社会实践等情况的重要材料。毕业生档案是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的重要凭证,是享受就业服务、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人事档案的基础性材料。

  高校毕业生到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工作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离校时未就业的,可由学校统一转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毕业生要高度重视学籍档案,把自己的档案落实好、安排好。

  7、档案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期间,还需要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吗?

  根据人社厅发〔2016〕75号文件规定,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今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考、聘用、招用流动人员时,可参考档案中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等材料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通过多种渠道,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和个人及时将上述材料收集归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期间,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相关手续。

作者: 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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