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毕业生个人档案如何查询?档案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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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档案是否在我局以及由其它人才中心,以及单位、学校转来的临时档案是否到达

我市高校毕业生档案如何查询?
我市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安徽公共招聘网”,点击首页的“人事档案”栏目,实名登录后可进行个人档案查询。
1、户籍地在铜陵市本级(包含铜官区、郊区、经开区)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到: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中路976号劳动保障大厦五楼,咨询电话:0562-2126892);
2、户籍地在铜陵市枞阳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到:枞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铜陵市枞阳县连城东路14号县人社局二楼205室,咨询电话:0562-3211445);
3、户籍地在铜陵市义安区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到:义安区公共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义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咨询电话:0562-8872336)。
2024年铜陵市(义安区、枞阳县户籍除外)应届毕业生接收档案信息
接收单位: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接收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中路 976号五楼档案室
接收人:刘淑蓉 联系电话:0562-2126892
注: 枞阳县户籍请拔打:0562-3211445
义安区户籍请拔打:0562-8872336
铜陵市高校毕业生档案如何查询?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地址、电话
我市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安徽公共招聘网”,点击首页的“人事档案”栏目,实名登录后可进行个人档案查询。
1、户籍地在铜陵市本级(包含铜官区、郊区、经开区)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到: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中路976号劳动保障大厦五楼,咨询电话:0562-2126892);
2、户籍地在铜陵市枞阳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到:枞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铜陵市枞阳县连城东路14号县人社局二楼205室,咨询电话:0562-3211445);
3、户籍地在铜陵市义安区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到:义安区公共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义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咨询电话:0562-8872336)。
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
报到证抬头有具体的报到单位,请持报到证前往对应的单位报到。比如报到证抬头是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持报到证至合肥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C区3楼,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551-62729889。
铜陵人才中心接收人事档案受理条件
1.人事档案存放于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机构,且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流动人员。
2.与本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央企、国企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且暂无新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已落户本市的流动人员。
存档人(或经办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携带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终止(解除)证明书或户口本到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长江中路976号社保大厦五楼档案室提交材料;或登录铜陵市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需注意的是,以单位名义申请人事档案存放的,还需提供员工档案信息采集表、本人授权委托书。
对于符合铜陵人才中心档案接收法定形式、申请材料齐全的,根据铜陵市政务服务网,承诺办结时限是1个工作日,通过铜陵市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现场就能知道是否能开具调档函,差不多半天能完成。但对于人事档案在自己手里前去申请存档的,铜陵人才中心是不予接收的。
铜陵档案查询部门电话:
办公室: 0562-2126843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0562-2126891
就业援助科: 0562-2126856
人才服务科: 0562-2126846
人力资源开发科: 0562-2126855
职业介绍科: 0562-2126849
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中心: 0562-2126845
业务电话:
档案室: 0562-2126881、2126892
人力资源市场: 0562-2126844
高校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 0562-2166608
通讯地址:
地 址: 铜陵市长江中路976号劳动保障大厦五楼(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244000

常见问题:
什么样的机构可存放高校毕业生档案?
1、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本单位保管。
2、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档案去哪了?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2、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3、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档案能自己携带吗?
毕业生从校园到职场档案也要跟着变动,员工离职跳槽也可能涉及档案转递的问题,关于档案的转递,这些事项要注意:
毕业生的档案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转递。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档案是严禁自行携带转递的。学校会根据毕业生的毕业去向,转到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相应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转递人事档案。所以,大家千万不要选择将档案拿到自己手里,不然档案可能会遗失或无法享受相关服务。
高校毕业生是否还需要办理报到手续?
根据《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6号文件规定,
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