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查档方式(线上+线下)官网入口>>http://hrss.rizhao.gov.cn/col/col31131/index.html

日照档案馆可以线上、线下查档。
一、线上查档
查档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日照市档案馆发起查档申请,查询利用日照档案馆馆藏档案。
1.登录“日照档案信息网”。
官网入口:点击进入
2.登录“山东省档案查询利用平台”。
官网入口:点击进入
3.登录手机移动端“爱山东·日照通”APP。
4.扫描“日照档案查档小程序”。
二、线下查档
1.确需来馆查档的,请提前联系预约,并自觉配合日照市档案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接受体温测量和个人信息登记,严格遵守一米线距离,尽量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即办即走。
2.咨询电话:0633-8869199
三、查档平台
1.日照档案信息网

2.山东省档案查询利用平台

3.日照档案查档小程序

日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办理流程
一、方式一
人社官网入口:点击进入
1.登录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网上办事”。

2.点击“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3.点击“个人登录或单位登录”。

4.点击“通过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5.按照提示要求进行“个人登录”或“单位登录”。
6.点击“档案服务”,即可进行网上办理业务申请。
二、方式二
政务官网入口:点击进入
1.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日照市),点击“办事服务”。

2.点击“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业务在第10页及11页,找到需要办理的业务点击“申报”。

4.按照提示要求进行“个人登录”或“法人登录”,登录完成后根据提示要求办理相关业务即可。

日照存放档案机构一览
一、 存放机构
1.日照市区人社局
接收单位: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邮寄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28号劳动大厦512室
联系电话:0633-8866212
邮寄邮编:276800
2.东港区
接收单位: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中心228室
邮寄地址:日照市莒州路与临沂路交汇处(日照人力资源产业园)
联系电话:0633-3663331
邮寄邮编:276800
3.岚山区
接收单位:日照市岚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市场311房间(明珠路北首)
联系电话:0633-2612618
邮寄邮编:276800
4.莒县
接收单位:山东省莒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山东省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路北
联系电话:0633-7962800
邮寄邮编:276500
5.五莲县
接收单位:山东省五莲县山东省五莲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山东省五莲县富强路218号
联系电话:0633-7986066
邮寄邮编:262300
6.经济技术开发区
接收单位: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档案科
邮寄地址:日照市天津西路366号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516室
联系电话:0633-8352160
邮寄邮编:276826
7.山海天旅游度假区
接收单位:山东省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山海天路371号
联系电话:0633-8316550
邮寄邮编:276800
常见问题:
日照可存放毕业生档案机构一览
一、机构
1.县级以上(含县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2.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本单位保管。
二、邮寄、送达
1.邮寄档案:毕业生档案只能通过机要或邮政快递EMS方式邮寄。
2.所有单个寄出的档案必须在EMS贴单上注明袋内档案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多份打包集中邮寄档案(整包或整盒),包内须按以上要求附有纸质档案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EMS贴单上注明份数及“电子档案转递明细表已发”字样。
4.送档的院校提前联系档案接收部门,预约送档时间。
日照流动人员档案接收转递政策一览
1.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向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开具转档手续材料。
2.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接到转档手续材料后,应当按规定审核档案,对符合转递规定的,填写材料目录清单后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转递。

3.对不符合转递规定的,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不得转出。
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对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人事档案的,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5.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时实行告知承诺制。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对照材料目录清单认真审核甄别,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应当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并督促指导流动人员补充相关缺失材料。
6.关键材料一般是指用于核定流动人员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的材料。
7.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
8.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开具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档手续材料,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人事档案转档手续材料具有相同的效力。
9.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之间可直接办理转档手续。
10.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材料,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11.流动人员死亡5年后,其人事档案按现行渠道移交或保管,对国家和社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等人事档案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日照毕业生未就业档案应该转递至哪里?
日照毕业生未就业档案转递指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由高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一、邮寄、送达
1.邮寄档案:毕业生档案只能通过机要或邮政快递EMS方式邮寄。
2.所有单个寄出的档案必须在EMS贴单上注明袋内档案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多份打包集中邮寄档案(整包或整盒),包内须按以上要求附有纸质档案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EMS贴单上注明份数及“电子档案转递明细表已发”字样。
4.送档的院校要提前联系档案接收部门,预约送档时间。
二、接收地址
1.日照市人社局
联系单位: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邮寄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28号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毕业生就业窗口
联系电话:0633-8785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