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询自己的档案存在哪里?
查询方法:
1,扫码查询

2,进入微信公众号主页—档案转递—转递查询

可以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mohrss.gov.cn/)并注册,在“就业创业”板块的“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栏进行查询。目前,该平台支持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已被上传平台的流动人员在线查询存档情况。
或者致电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查询,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上述平台查询。
档案查询
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mohrss.gov.cn/portal/service_catalog)并注册,在“就业创业”板块的“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栏进行查询。目前,该平台支持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已被上传平台的流动人员在线查询存档情况。

或者致电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查询,机构联系方式在平台查询。
宝鸡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17-3901725
档案邮递信息
1,接收单位:宝鸡市金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接收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66号金台市民中心二楼大厅12号窗口
3,邮政编码:721004;
4,接收人:金台区人才中心档案室;
5,联系电话:0917-3153836
档案托管所需资料
1,户口簿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学生档案
注意事项
1,档案邮递至金台区人才中心的,将在“金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众号定期公布接收名单,请关注查询,及时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2,档案邮递至宝鸡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请携带个人证件前往陈仓园市民中心提取本人档案后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市中心档案查询可扫二维码

序号 | 机构全称 | 通信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宝鸡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宝鸡市金台大道10号陈仓园市民中心西厅 | 0917-3901725 |
2 | 宝鸡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宝鸡市渭水苑A区西门南侧 | 0917-3423768 |
3 | 宝鸡市金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金台区大庆路66号 | 0917-3153835 |
4 | 宝鸡市金台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 金台区大庆路66号 | 0917-3153805 |
5 | 宝鸡市渭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渭滨区清姜路28路 | 0917-3216447 |
6 | 宝鸡市渭滨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 渭滨区清姜路28号 | 0917-3628288 |
7 | 宝鸡市陈仓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陈仓区市民中心一楼大厅 | 0917-6212198 |
8 | 宝鸡市陈仓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 陈仓区市民中心三楼 | 0917-6236691 |
9 | 凤翔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凤翔县西区市民中心一楼大厅 | 0917-7219015 |
10 | 凤翔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 凤翔县城关镇秦凤路十字 | 0917-7212625 |
11 | 扶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市民中心一楼大厅 | 0917-5214337 |
12 | 扶风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 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市民中心三楼 | 0917-5217970 |
13 | 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眉县平阳街西段市民中心一楼大厅 | 0917-5541595 |
14 | 眉县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 眉县平阳街西段市民中心四楼 | 0917-5542867 |
15 | 岐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岐山县朝阳路44号 | 0917-8215513 |
16 | 岐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 岐山县朝阳路44号 | 0917-8212563 |
17 | 千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千阳县东海路市民中心 | 0917-4241613 |
18 | 千阳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 千阳县东海路市民中心 | 0917-4241837 |
19 | 陇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陇县城关镇迎宾大道市民中心一楼 | 0917-4607633 |
20 | 陇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 陇县城关镇迎宾大道市民中心二楼 | 0917-4605664 |
21 | 凤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凤县市民中心B座二楼212室 | 0917-4762305 |
22 | 凤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 风县市民中心B座一楼 | 0917-4762835 |
23 | 麟游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麟游县市民中心一楼大厅 | 0917-7961691 |
24 | 麟游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 麟游县市民中心一楼大厅 | 0917-7963240 |
25 | 太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太白县北大街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 | 0917-4951138 |
26 | 太白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 太白县北大街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 | 0917-4951268 |
毕业后档案去哪了?
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
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2023年起,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审核和管理人事档案时,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
离职后,档案放哪里?
离职并实现就业的,其人事档案根据工作单位性质按规定转递到新工作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就业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离职未就业的, 可转递到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注意:请在邮寄档案快递袋封面备注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我们接收到邮寄档案后第一时间通知您办理档案托管手续,为您持续提供人事档案代理、就业帮扶、就业指导、就业见习、创业基金贷款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