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查询:通过登录“青海人社通”APP,注册完成后,点击“我要查——人事人才——流动人员档案所在地查询”。

西宁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存放的高校毕业生档案中,有西宁市户籍毕业生档案,也有部份省内其他州、地、市户籍毕业生档案。为方便省内外高校毕业生查询,现将我中心档案服务部地址及办公电话公布如下:
办公地址: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44号西宁创业孵化基地5楼505室(新世纪花园小区往北200米)
联系电话:0971-6110146、0971-8213176
联系人:马老师 白老师 赵老师
西宁市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方式和地址
一、转递方式
根据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学生档案严禁自行携带转送,由学校通过机要通信或者邮政EMS邮寄方式转递至本人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因此,如果老师把档案直接交给毕业生本人,本人一定不能收下,更不能自行保管,务必提醒老师按照档案转递规定进行转递。
二、转递地址
接收单位名称: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接收单位地址:城东区南山东路7号创新创业大厦
接收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971-8234993
邮政编码:810000
接收单位名称:城中区就业服务局
接收单位地址:西宁市城中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城中区就业服务局
接收人:谈老师
联系电话:0971-8222341
邮政编码:810000
接收单位名称:城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接收单位地址:城西区同仁路21号
接收人:档案室收
联系电话:0971-6327434
邮政编码:810001
接收单位名称:西宁市城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接收单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42号创新大厦14楼1408室
接收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971-5114658
邮政编码:810003
接收单位名称:湟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接收单位地址:湟中区鲁沙尔镇庄隆路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
接收人:湟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71-2237900
邮政编码:811600
接收单位名称:大通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接收单位地址:青海省大通县宁大高速路口15号
接收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971-2726629
邮政编码:810199
接收单位名称:湟源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接收单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城关镇丹噶尔青稞大酒店5楼
接收人:党老师
联系电话:0971-2431159
邮政编码:812199
西宁跨省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操作指南
一、注册登录
第一步
PC端进入“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网址:zwfw.mohrss.gov.cn),点击右上角“登录”。
第二步
点击“个人注册”,填写“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社保卡号或社保卡银行账号”等信息。
第三步
注册后返回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
小贴士
图片也可采取其他登录方式哦,如使用电子社保卡进行登录!
第四步
登录成功后,点击“就业创业”进入“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页面。
二、档案所在地查询
第一步
点击“档案存档情况查看”。
第二步
查看“基本信息”及“存档信息”。
三、档案接转服务
第一步
点击“档案接转服务”。
第二步
填写”拟接收方信息“,选择”拟存档性质“、“拟接收档案机构所在区域”、“拟接收档案机构名称”后,勾选“承诺”,点击“提交”。
小贴士
图片“拟存档性质”选择“个人委托”的,需要选择“拟接收档案机构所在区域”、“拟接收档案机构名称”;选择“单位委托”的,需要选择“拟接收档案机构所在区域”、“拟接收档案机构名称”,填写“新工作单位名称”,并上传“新工作单位介绍信”。
第三步
点击“档案接转进度查询”,即可查看办理进度。
四、证明开具服务
第一步
点击“证明开具服务”。
第二步
选择“申请证明类型”、“领取方式”、输入“存档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后,勾选“承诺”,点击“提交”。
第三步
点击“证明开具进度查询”,即可查看办理进度。
五、提供政审材料服务
第一步
点击“提供政审材料服务”。
第二步
选择“政审类型”、“领取方式”、填写“存档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后,勾选“承诺”,点击“提交”。
第三步
点击“提供政审材料进度查询”,即可查看办理进度。
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查询
第一步
点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查询”。
第二步
点击相应省份,即可查询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七、开通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查询
第一步
点击“开通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查询”。
第二步
选择“行政区划”,点击“查询”,即可查看开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毕业生档案的六大流向
1、继续在本校读研读博等深造的,档案留校;
2、已签约单位有档案接收权的,档案转到工作单位;
3、已签约单位没有档案接收权的,档案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中心);
4、未签约的未就业或是自由职业、自谋职业毕业生,档案直接转回原籍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5、毕业后在他校深造的,档案转到其他高校;
6、还有部分高校有政策,就是毕业后档案和户口可以留在学校的人才交流中心两年,两年后必须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