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的步骤如下:
访问官方网站或现场咨询:您可以通过访问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官方网站获取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和流程,或者直接前往其办公地点进行咨询。
准备身份证明文件:查询档案时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工作证明或学历证书等,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您需要等待审核和处理。处理时间会根据该中心的工作安排而有所不同,具体时间可以在提交申请时咨询。
查询档案:若审核通过,您可以按照中心的要求,前往现场查询档案信息,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的联系方式和地址: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劳动大厦
电话:0839-3302461
查询档案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保护个人隐私:查询档案是一项涉及个人隐私和机密的事项,需要进行严格审核以确保信息安全和保护个人权益。
遵守法规:查询档案通常需要提供充分的身份验证信息,以确保只有合法的查询者才能访问相关信息。同时,查询者应当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您可以顺利查询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资料。
一、毕业生报到和档案查询
服务对象:广元籍高校毕业生、市内流动人员
办理依据:人社部发〔2014〕90号
受理单位: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
办理地点:广元市劳动大厦二楼人才服务窗口
基本流程:
(一)网上报到。登录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http://119.6.84.89:8086/)进行注册报到。
(二)档案查询。在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到的,可通过该平台查询个人档案情况(档案到达5个工作日后)。
暂未就业或已就业暂不需办理档案调转的毕业生,只需完成网上报到手续,妥善保管好《就业报到证》,不必再到场报到。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取费用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咨询电话:0839-3302461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投诉电话:0839-3302321
二、流动人员党组织关系转移
服务对象:广元籍流动党员、在广工作流动党员
办理依据:人社部发〔2014〕90号、组通字〔2015〕33号
受理单位: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
办理地点:广元市劳动大厦七楼人才流动科
基本流程:组织关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办理,按属地原则管理。应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应告诉高校党组织将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党组织(预备党员须提前向所在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党组织,或转入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流动党支部。
申请材料:无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取费用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咨询电话:0839-3361867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投诉电话:0839-3302321
三、毕业生求职
服务对象:广元籍高校毕业生、市内流动人员
办理依据:人社部发〔2014〕90号
受理单位: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
办理地点:广元市劳动大厦七楼人才流动科
基本流程:毕业生可登录广元人力资源市场网(广元人才网www.cbrcw.com)、广元公共招聘网(gy.sc91.org.cn)注册办理网上求职登记,也可到现场办理求职登记。有意自主创业或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广元人力资源市场网查询政策或直接到拟创业、拟就业见习地县(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咨询相关优惠政策。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取费用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咨询电话:0839-3261867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投诉电话:0839-3302321
四、单位招聘人员
服务对象:有用人需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
办理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受理单位: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
办理地点:广元市劳动大厦七楼人才流动科
广元人力资源市场网(广元人才网www.cbrcw.com)、广元公共招聘网(gy.sc91.org.cn)网上办理
基本流程:
1.用人单位注册账号;2.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账号;3.审核通过开放网站招聘业务。
申请材料:
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国家机关持批准成立文件,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2.经办人身份证。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取费用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咨询电话:0839-3261867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投诉电话:0839-3302321
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服务对象:广元籍高校毕业生、市内流动人员
办理依据:中组部、人事部〔1996〕118号,人社部发〔2014〕90号
受理单位: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
办理地点:广元市劳动大厦二楼人才服务窗口
基本流程:
1.网上办理转出档案。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http://119.6.84.89:8086/),提交网上转移档案的申请,经审核通过,办理调档函相关准备及快递手续。
2.现场办理转出档案。持下列材料到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现场办理,办理完结后,由中心通过机要交通转递到接收单位。
转出档案需提供材料:
①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档函原件。
②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商调函、录(聘)用文件及《报到证》。
③参军、入伍的,提供部队或武装部调档函原件。
④考研、专升本的,提供研究生录取学校、专升本本科学校调档函原件(或录取通知)。
3.转入档案。在广元市工作的毕业生或广元籍毕业生可将人事档案托管在市人才交流中心。通过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http://119.6.84.89:8086/)或现场提出档案转入申请,并提供原档案保管单位和人才服务机构的详细地址,由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档案转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取费用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咨询电话:0839-3302461 3363200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投诉电话:0839-3302321
六、流动人员职称评审和申报
服务对象:人事档案保管在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流动专业技术人员
办理依据:川职改〔1991〕8号、川职改〔1999〕26号,川委办〔2018〕13号
受理单位: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
办理地点:广元市劳动大厦七楼档案信息科
基本流程:通过市人才交流中心申报职称,申报条件和时间按照省、市职改办和各级评审委员会的有关要求执行,详情可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www.cbrcw.com)查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要求可在市人力资源市场网“档案管理”栏目查询“职称申报”内容。
初级职称申报。1.统招生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到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初级职务审批表》填写;2.工作单位在“所在单位考核意见”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者,所在单位考核意见栏内由市人才中心审核其从业资历后填写);3.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信息科审查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发文(申报表和文件存档);4.符合条件的持文件、申报表和本人二寸照片到市职改办办理资格证书。
中、高级职称申报。每年报评一次,报送材料时间按照市职改办和各级评审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1.到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职称申报表》填写,准备相应评审材料;2.经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报省、市评审机构评审;3.省市发文、办证。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取费用
办理时限:按照规定的申报、评审、公示和审批流程时间
咨询方式:0839-3363200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投诉方式:0839-330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