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才中心档案查询具体步骤+电话

‌巴彦淖尔市人才中心档案查询的具体步骤如下‌: ‌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访问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并进行注册。在“就业创业”板块的“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栏进行查询…

‌巴彦淖尔市人才中心档案查询的具体步骤如下‌:

‌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访问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并进行注册。在“就业创业”板块的“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栏进行查询‌

‌致电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如果无法在线查询,可以致电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查询。机构联系方式可以在平台上找到‌

‌前往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中心‌:如果在线和电话查询均未果,可以前往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中心进行查询。地址是临河区新华西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15室,联系电话是0478-8527210‌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中心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信息如下‌: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中心‌:临河区新华西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15室,联系电话:0478-8527210‌

‌人事档案信息中心‌:临河区财政大楼一楼104室,联系电话:0478-8761548‌

‌乌拉特前旗人力资源综合保障中心‌:乌拉特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室党政大楼123室,联系电话:0478-3211597‌

‌杭锦后旗人力资源综合保障中心‌:杭锦后旗政府院3号楼205室,联系电话:0478-6655314‌

‌五原县人力资源中心‌: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就业服务20号窗口,联系电话:0478-5228636‌

‌磴口县人才交流中心‌:磴口县政务中心三楼316室,联系电话:0478-4268689‌

‌乌拉特中旗人才服务中心‌: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新区政府大楼1013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5911175‌

‌乌拉特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拉特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联系电话:0478-4666642‌

机构名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中心临河区新华西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15室0478-8527210(档案查询)8527257(政策咨询)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事档案信息中心临河区财政大楼一楼104室0478-8761548
乌拉特前旗人力资源综合保障中心乌拉特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室党政大楼123室0478-3211597
杭锦后旗人力资源综合保障中心杭锦后旗政府院3号楼205室0478-6655314
五原县人力资源中心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就业服务20号窗口0478-5228636
磴口县人才交流中心磴口县政务中心三楼316室0478-4268689
乌拉特中旗人才服务中心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新区政府大楼1013办公室0478-5911175
乌拉特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拉特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0478-4666642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人才市场是否可以接收工作人员档案呢?

  首先,档案的转移必须以公对公的方式进行,必须找到具备档案保管权的正规机构进行托管。对此,我们首先需要根据企业的性质判断。建议大家可以提前拨打人才交流中心的电话进行咨询,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因为人才交流中心在接收个人档案时,可能会拒绝接收,了解清楚流程可以节省不必要的时间。

  准备好所有资料后,审核人员会进行检查,确保无误后工作人员将会对档案进行盖章和封存。随后,档案将会被激活,激活后也可直接交给档案服务公司或者存放在人才市场。

  如果档案在其他保管机构并需要转出,我们需要开具一份调档函,这是确保档案顺利转出的重要文件。根据调档函的要求,相关人员才能进行档案的转移,因为档案属于国家财产,不能随意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调档函是专用于调取档案的,其上会注明调取的地址及详细的时间信息。如果需要将档案转移到其他地方,要前往相关地点申请调档函。

常见问题:

1、毕业生档案有什么作用?

毕业生档案在校时称为学籍档案,毕业后被称为人事档案。可以说,它是个人政治面貌、学习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在工作中办理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入党政审等事项时,都用得上档案记录的这些信息。

2、我是应届毕业生,还没找到工作,档案应该放在哪里?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由高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比如,在北京毕业离校时还未就业的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户籍地的毕业生,档案就要邮寄到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4、档案可以存放在非户籍就业地吗?

除部分城市外,在非公单位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存放在户籍地或就业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对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来说,档案由毕业生所在的机关、事业单位保管。

5、什么样的机构可存放毕业生档案?

县级以上(含县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本单位保管。

6、毕业生可以自行保管档案吗?

不可以。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严禁个人保管自己的人事档案。

7、毕业生档案存放收取费用吗?

不收取。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根据相关规定,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8、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哪里查询?

人社部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可登陆https://chrm.mohrss.gov.cn/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查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临河区新华西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15室

联系电话:

收档查档

0478-8527210

政策咨询

0478-8527257

作者: 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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