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个人档案网上查询系统,关于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的说明,毕业生档案查询不到怎么办?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毕业生档案由办理报到接收手续地所属地的人才服务机构接收,实行分类分级及属地化管理和首接责任制。
毕业生由学校在为其办理就业报到证后,档案经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回原籍的毕业生,其档案投寄到毕业生生源地所属的毕业生人才中心服务机构。毕业生可以按档案转接单位地址查询档案接收;可以与所在高校档案管理部门联系,了解档案的寄出时间;

档案的去向有以下几个地方:
1、学校。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没有落实单位或其他的原因,学校可以为大学生保存档案两年,两年后视情况转到省就业指导中心或原籍人才中心。
2、省就业指导中心。在外省就读的学生,会被转到本省就业指导中心。
3、原籍人才中心。
4、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
5、工作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
6、市级人才中心(县级考生)。
查找方法:可登陆档案查询系统
1、根据报到证查找。报到证上通常标明了个人的档案邮寄地址,一般与个人的报到地一致。
2、报到地没有,就需要和学校联系,一是有可能就在学校,二是在学校查询邮寄存根。档案一般通过机要邮寄,机要存根上可以查寻到机要号,通过机要号可以查询到邮寄地址、邮寄步骤和经手人。通过快递邮寄的可以根据快递存根查询。
3、上面两种方法都没找到,就电话联系有可能存放档案的地方,逐个咨询。
毕业生档案里面有什么材料?
毕业生档案是毕业生在校期间所有材料的汇总,包括学习情况、奖惩情况、政治思想、大学成绩单、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大学成绩单、大学毕业生登记表、党团材料、处分材料。
开展毕业生实名登记
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采用公告、公示或其他现代通讯手段加强宣传和联络,通过办理就业报到、人事档案托管、求职登记、失业登记等渠道,分类掌握高校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和求职意愿,建立本地生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信息动态数据库。
(一)对本市生源毕业生就业、未就业、创业、培训、困难帮扶等情况进行实名制登记。
(二)对有意愿到我市创业就业的外地生源毕业生的基本信息、求职意愿、见习意愿、创业意愿等情况进行登记。
(三)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即可通过报到系统等网络平台进行实名登记,并可按需求提交相关服务申请。
(四)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采取配套措施,根据登记情况,将毕业生分类纳入到创业就业准备、促进、帮扶活动中,提供相应服务。
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档案有三处存放地点:
1、大学生毕业后未落实就业科将档案暂存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若两年之后学生依然没有落实工作单位,档案将打回原籍。
2、大学生毕业后把档案转回户籍所在地,由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需要个人办理托管手续。
3、大学生毕业后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注意事项
1、 高校档案转递一般情况下都是采用EMS进行转递,很少通过机要进行转递。一定要按时查询。
2、 查询一般都需要本人的相关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毕业时间等相关信息
3、 学生还可以根据EMS运单号通过http://www.ems.com.cn
或者邮政11183客服电话查询自己的档案寄送情况,查询中如发现快递过程中有异常请先联系11183客服电话,去发现自己档案被退回学校的情况,学校档案部门会在收到退回的档案后进行从新处理,一般就是从新投递,希望学生及时与学校联系,更改相关投递信息。
4、 高校每年7月统一进行学生档案投档转递,可能会导致人才中心等公共就业中心接收档案数量较大,可能会出现因处理不及时而查询不到档案情况,建议大家在往后推一推,在次进行查询,如有特殊情况,请向档案接收单位单位人员说明情况,请他们帮忙优先处理。
5、 各地档案接收单位关于报到的规定各不相同,有些地方要求报到,有些地方不要求报到,请联系档案所在单位进行确认。
6、 大部分接收单位都开设了官方网站,建议通过互联网进行了解情况。
关于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的说明,毕业生档案查询系统官方网站,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
温馨提示:
1、档案托管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原人才服务中心)、包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流动人员可在此查询。
2、我中心人事代理服务窗口地址
3、姓名和身份证号码(18位)须同时输入!(如身份证尾号为“X”,请大写)。
4、毕业季时( 7、8、9三个月),大量毕业生档案录入系统需要较长时间,请应届毕业生登陆人社局官网,点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入人事档案网上办事大厅–高校毕业生服务—到档花名册查找,无需电话咨询。
毕业生离校后其人事档案应该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转递:
- 对于毕业后直接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毕业生,其档案会随报到证转递至工作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进行保管;
- 对于毕业后进入非国有企业单位的毕业生,并办理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档案将随报到证转递至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档案的存放;
- 对于暂未就业的灵活就业或者后期创业的毕业生,并未办理人事代理的,可以向学校申请办理暂缓就业,档案由学校保存2年,到期后打回原籍的人才服务机构;对于已经办理人事代理或者回县的,档案随报到证转递至涉及地人才服务机构档案管理部
接收范围
毕业时未落实用人单位,且报到证派至“(含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济宁籍全日制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的档案。
转递方式
(1)毕业生档案应通过专人送达、机要交通或邮政EMS标准快递方式转递。
(2)毕业生自带或通过其他商业快递邮寄的档案,均不予接收。
一、请认真填写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不要重复报到,完成报到手续后请妥善保管好《报到证》,不需要到现场报到盖章;
二、被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接收的毕业生,报到登记后请将《报到证》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派遣分配手续;
三、未就业毕业生可通过本系统查找档案去向,需要办理人事档案保管手续的请咨询档案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
四、学生档案请不要自带,要由学校通过EMS邮政快递或派专人寄送;
五、温馨提示:毕业生报到登记表的个人就业情况和联系电话可在毕业生报到手机号码变更处进入修改;
现场办理方式
(1)拟接收档案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无法到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本人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办理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员身份证。
接收单位
档案接收
1、已在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单位属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请将档案转递至工作单位;单位属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的,可选择转递至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南充籍毕业生: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
温馨提示: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密封后通过机要交通、单位专人、邮政EMS标准快递方式(使用有“高校学生档案专用”标志的统一封套且封套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寄出单位骑缝章)转递至档案接收机构;中心均不接收毕业生自带档案转递。
档案由毕业生户籍所在地的县 (市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接收地址详见下表)。
档案查询:
方式一:毕业生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服务大厅”点击“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入口查询档案去向。
方式二:毕业生可关注“大学生就业”微信公众号,进入左下角“服务大厅”点击“档案查询”栏目查询档案去向。
为方便大家了解自己毕业后档案去向,现将有关去向公布如下:
1.如毕业生升学,攻读本校研究生,档案由校学工处档案室直接整体移交给本校研究生院;
如攻读外校研究生,学院将调档函上面外校的地址撕下黏贴在档案袋上,届时学校档案室将档案直接邮寄给外校
2.如毕业生就业:
拥有人事权的国有企业,政府机关,档案一般是直接邮寄给对方单位
没有人事权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一般档案是邮寄给各地的人事部门,比如在广州工作的一般档案都是邮寄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依据各省接收档案的部门不同,毕业生可参见《报到证》上左上角(或右下角)报道单位即可知道具体档案去向
3.如毕业生结业、留级,档案一般都是在学校
4.如毕业生回生源地,档案则是打回到生源地的人事或教育部门,主要依据各省份不同,如广东省内的生源地主要是各地级市人事局,外省的一般是省级人事厅或教育厅,具体参见下面清单
5.如毕业生已成功办理人才市场挂靠,档案一般邮寄到人才市场
各位毕业生一般在7月下旬一定要查询自己档案是否到位,如没到等9月初开学的时候一定要再复查下
结合大学四年需要装入毕业档案的材料主要如下(红色表示必须):
高中档案
毕业生登记表
成绩单
学历证明
报到证白色一联(就业学生才有,暂缓、结业、读研、出国等没有)
党员材料(党员才有,2017年开始,我们将大学期间写了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但最终没有被发展为党员的材料也放进个人档案袋)
团员材料(曾上交过团员证且交团费的才有)
辅修成绩单(辅修过的才有)
体检表(参加过体检的才有)
获奖材料
处分材料
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