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查询
企业档案查询的定义和用途:
企业档案查询是指通过一定的程序,查询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投资规模、经营状况等综合情况,从而了解企业基本信息或防范交易风险、投资风险,为经营者的决策提供参考。企业档案查询的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一、如何查询企业档案
一般登陆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以厦门市举例
1、厦门市场监督管理局首页下,厦门商事主体一网通平台板块,企业档案“容e查”服务平台系统,创新档案查询服务方式,实现档案查询 “零见面,自助办”“随时随地,即查即得” 。
2、“容e查”服务平台系统的主要功能,是为企业提供带有签章和防伪水印的电子档案查询、拷贝服务
3、通过政务网即可在线查询企业电子档案,任何企业、公检法等政府部门,也均可通过该系统在线查询、下载、打印厦门市企业注册登记的基本信息证明和登记档案资料。
4、此外,企业档案“容e查”服务平台采用数字水印、二维码、电子签章等综合防伪技术,对下载的电子档案逐页加载防伪水印、加盖专用电子印章,保证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网上怎么查询企业档案
网上查询:
1、登录工商局网站——在线办事——档案管理——在线查询;
2、进入登录页面,需要使用一证通进行登录操作,登录成功后,选择要查询的企业及业务类型
3、选择好后即可跳转详情页面查看,同时可以下载打印,此时的页面已加盖“市场主体信息查询专用章”
4、现场查询(档案自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或备案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才可查询):
1、取号
2、提交资料,办理查询卡3、由查档人员自行选择查询打印(旁边有查询设备,插卡操作提交需要打印的内容后点击提交打印)4、打印完成后由工作人员加盖公章交给查档人员(查询章的颜色由原来的红色变为现在的黑色)
5、现场办理材料(以公司办事人员为例):
1,营业执照原件;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现场有纸质专用格式文档,一般情况下只需要携带公章前往即可);
3,查询人身份证原件。
方式一:个人用户登录(律师、公检法机关、个人、破产企业查询等)
个人用户登录需进入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界面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进入北京市市场主体档案查询服务平台。该平台可检索、查看企业基本信息,或在线提交企业登记档案网上查询申请。
方式二:法人用户登录
法人用户登录需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法人一证通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界面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进入北京市市场主体档案查询服务平台。该平台可查询本企业的登记档案材料和查询企业基本信息等。
三、企业档案查询需要什么资料
1、本企业查询
(1)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书或介绍信需写明查询事项,加盖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3)经办人的身份证。
注:如法定代表人本人查询,提供加盖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即可。
2、律师查询
(1)出示法院(或仲裁机构)立案证明或司法机关其他相关文书或律师企业档案查询承诺书;
(2)律师事务所开局的介绍信;
(3)法律执业证原件。
3、公检法、纪检委、海关查询
(1)所在单位开具的介绍信;
(2)工作证以及执法证;
4、个人查询
个人只限查询企业基本信息即户卡,需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
受理条件:
一、申请材料齐全完整,要求签字及加盖公章的须签字、盖章。
二、申请查询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交材料,具体见材料目录:
(一)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进行查询,应当出具本部门公函及查询人员的有效证件;
(二)市场主体查询自身登记管理档案,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查询人员的有效证件;
(三)律师查询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应当出具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相关承诺书。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对档案查询范围以及提交材料作出规定。(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
三、登记管理档案查询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
企业登记档案查询(公检法查询)材料目录:
1、工作证(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2、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