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查询入口
一、如何查询党员档案?
党员的党员档案,有人事档案的在人事档案中,没有人事档案的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查询的话,要到乡镇及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由专职人员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

怎么查询党员档案在哪里呢?
1、在全国没有统一的党员信息查询系统,但在一些地方有自己的系统,这个需要询问本地组织部门。确认党员身份的主要依据有两点:一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二是人事档案中的有关党员档案。如果本人不能提供组织关系介绍信或相关手续,则需向组织部门核实。
2、首先,找到当事人最后一次参加组织生活的党组织,查询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去向。
3、其次,要是上一步没有得到结果,再去查自己的人事(学籍)档案流向,一般会在一块。
4、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5、因此,发展你的高校党组织毕业后应将党员档案放入人事档案,随人事档案保管。所以要看你毕业后将人事档案放哪了。
6、一般情况下,转为正式党员后,党务干部会把你的党员档案资料和人事档案资料合并。所以,你先再你的人事档案里面查一下,有没有,有的话,让档案人员分出来新单位党务人员看一下,没问题了再放回去。另外,有可能当时党务干部没把你的党员资料进行合并,是独立的。那你要回忆一下,从外省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时候,你是只转了关系,档案还在原来学校放着吗?
二、如何查询我的党组织关系在哪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用的是《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接收单位未接收到信息的,可以到原单位(转出组织关系单位)查询转接工作路径,看具体是到了哪一个审批环节,并询问为何没有办理的具体原因。
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党组织关系,需要转出单位党组织在系统中打印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一起交给转入单位党组织,成功转接后,转入单位党组织须将介绍信回执退回转出党组织,转出党组织收到回执,组织关系转接成功。
如何查询自己的党籍资料
1、如何查党籍:
党籍和本人档案在一起,本人可以带本人身份证到档案存档的单位或部门查询,如果本人不能前往,代理人需带好自己的身份证和查询人身份证,前去查询。
2、党员办理转移手续程序: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因参军、招工、入学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较长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支部不能直接对外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只可介绍党员到上一级党委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党员转移组织关系,要先由所在党支部开出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然后,需党员本人亲自到上级党组织去办理转移手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到了新单位立即交给党组织。如果不能自已携带,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对超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按照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三、如何查询个人的党组织关系在哪儿?如何查询自己的党籍信息
1、查询党籍,应该到所在单位组织部门调阅个人档案。
2、因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没有党员证件,所以是否具有党籍需要通过查阅个人档案来确定。党员的个人档案中包括《入党志愿书》,其中记载了入党申请人何时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以及何时转为正式党员的记录。如果党员受到过组织处分,档案中也有记载。
3、个人无权查阅自己的档案,但可以请求组织部门查阅其中的相关内容。查阅别人的档案,必须持有相关介绍信。
4、十年前毕业时,档案和党组织关系一并由学校转移挂靠在省人才中心,因毕业后进了私企工作,私企没有成立党支部,没有办法办个人的档案和党组织关系的转移,就一直挂靠在省人才中心,期间也没有任何人联系我缴纳党费、参加党组织学习等活动。
5、十年后工作转换原因,现想调档、调党组织关系至新工作单位,至省人才中心查询,称只有档案,没有党组织关系,让回原学校查询党组织关系,但是,咨询了学校称十年前就已经随档案一并转移了,查不到信息。现在两边都回复查询不到信息,这种情况请问我该如何处理?应该找哪个党支部协调解决?
6、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它与您的档案没有直接关系。即使您说的是党员档案,它也只能是认定您的党员身份。
7、要找您的组织关系,只有到学校查询您当时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存根或是回执,抑或是在人才交流中心查询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在任一地方找到相关凭证,那您的组织关系就在那里。近年,中组部组织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按照您所述情形,应该是已经按照失联党员进行处置。

四、转接组织关系的必要条件是:
1、组织关系介绍信。
2、近10年来,如果一直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正常缴纳党费,在需要转接组织关系时,现在所在的党组织应该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当然,有一些党组织可能在出具前再核对一下有关信息时发现没有党员档案,该党组织应该先内部查找,再确有必要时发函向之前组织关系所在地请求协助了解、查找有关情况或有关材料。
五、党员档案材料包括:
1、入党申请书;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3、政审材料;
4、“推优”登记表或“推优育苗”考察登记表(共青团员部分);
5、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材料;
6、入党前公示情况档案材料;
7、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合格证书;
8、个人自传;
9、入党志愿书;
10、预备党员期间每半年一次思想汇报材料;
11、转正申请书;
12、预备党员转正前公示情况档案材料;
1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按照党中央作出的建设全国党员信息库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改进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组织部立项开展了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建设,旨在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广大党员提供开放式信息窗口,为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搭建一体化工作平台,努力实现精准、科学、高效管理的目标。
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是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的主干和核心,具有党员电子身份认证、组织关系网上转接、党员教育网上开展、党组织活动网上管理、党员和党组织数据网上统计分析等功能。
如果是跨省转组织关系,那么必须先将介绍信开到所在支部的县一级组织,再由县级组织开介绍信到所要去的党支部的基层党委,再由基层党委转去所在支部。
1、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2、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3、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4、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5、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6、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