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个人档案查询与补办指南,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办事指南
作为一名乌兰察布市的毕业多年学生,你可能已经忘记了你的个人档案的具体存放地点。本文将为你解答乌兰察布市个人档案存放位置以及如何进行查询与补办。在文章中,我们还将穿插列举三个实际案例,每个案例约100字,具体说明档案是如何查询与补办的。

乌兰察布市个人档案存放地点
机构名称: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 集宁新区永安路与致远路交叉口西南角市人社局综合大楼 联系电话: 0474-8150239
档案查询方法
乌兰察布市个人档案的查询方法取决于你的就业情况。以下是不同情况下的查询方法:
查询在学校: 学校通常会在毕业后将档案转交到你的户籍所在地,但如果你尚未就业或有考研计划,你可以选择在学校查询档案转出记录。
国企、公务员、事业单位: 如果你就业于国企、公务员或事业单位,通常这些单位会管理你的档案,你可以在入职时了解档案存放情况。
私企或其他单位: 如果你就业于私企或其他单位,这些单位可能没有档案管理权限,因此你可以选择将档案存放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这是一个便捷的查询选项。
回户籍所在地查询: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找到你的档案,最有可能的地方是你的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大多数学校会将档案在学生毕业后转回原籍。
实际案例
案例1 – 查询与补办
小明毕业多年后忘记了个人档案的存放地点。他首先联系了学校档案室,但没有找到记录。随后,他咨询了自己的工作单位,一家私企,但也没有结果。最后,小明前往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成功找到了档案。
解决方法: 在人才中心,小明提供了档案遗失证明,补办申请书,并根据学校的要求补办了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单等材料。学校协助将档案通过机要方式传递到小明的工作单位。
案例2 – 档案在工作单位
王晓毕业后找到一份国企工作,档案自然转到了工作单位。当他需要查询档案时,他联系了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他们迅速提供了所需信息。
解决方法: 王晓只需联系他的工作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他们可以快速提供档案信息。
案例3 – 非全日制毕业生
李华是非全日制毕业生,学校不会保管她的档案。当她需要查询档案时,她首先咨询了自己的继续教育学院,但没有结果。最后,她决定申请补办。
解决方法: 李华申请了档案遗失证明,联系了学校,然后按照学校的要求补办了所需材料,如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和学年鉴定表。
档案补办流程
如果你需要补办个人档案,以下是一般的补办流程:
提前开具档案遗失证明,需加盖公章。
根据遗失证明编写档案补办申请,需要加盖学校的公章。
补办所需材料包括毕业生登记表、思想汇报、体检报告、学生成绩单、奖惩材料、政治面貌信息、转正申请书。大多数文件可以直接打印盖章,有的文件需要复印盖章。
提交资料,经过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学校的公章。
从学校相关部门获取补办的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年鉴定表等空表,并按实际情况填写。
复印成绩单、学籍表等材料并加盖公章。
获取录取审批表等材料。
使用学校出具的证明,前往学生处办理档案密封及转寄手续。
结论
通过本文,你现在应该知道如何查询和补办乌兰察布市的个人档案。无论你的就业情况如何,你都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获取你的档案或补办档案。如果你的档案不慎丢失,不必担心,根据上述流程,你可以尽快补办档案,确保你的学历和就业记录完整。如果你还有任何其他问题或需要更多信息,欢迎随时咨询,我将竭诚帮助你。祝你好运!
我市各旗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邮寄地址公布如下:
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寄地址: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区5号楼239室
邮编:012000
丰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寄地址:丰镇市新丰家园对面市人社局大楼4001室
联系人:人才市场管理股
邮编:012100
察右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寄地址:察右前旗政务服务中心4楼402室
联系人:人才就业股
邮编:012200
察右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寄地址:察右中旗政务服务中心407室
联系人:人事人才股
邮编:013550
察右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寄地址:察右后旗白音查干镇民生服务大楼6楼
联系人:察右后旗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邮编:012400
四子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寄地址:四子王旗乌兰花镇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4楼
联系人:人力资源股
邮编:011800
卓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寄地址:卓资县新民街西人社局大楼107室
联系人:人才交流开发股
邮编:012300
凉城县人社局综合保障中心
邮寄地址:凉城县人社局大楼3楼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人:赵婧
邮编:013750
兴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寄地址:兴和县民生服务大楼5楼
邮编:013650
商都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商都县七台镇城乡居民服务大厅417室
邮编:013450
化德县人才交流中心
邮寄地址:化德县长顺镇人社局4楼
联系人:刘世贤
邮编:013350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邮寄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永安路与致远街交口西南角市人社局综合大楼1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库
联系人:公共人事服务科
邮编:012000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7月6日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办事指南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
1、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二十条规定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2、申请材料列表: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是否存留纸质 | 是否信息共享可获得 | |
| 流动人员办理 | 身份证或社保卡 | 政府部门核发 | 提供原件或实名认证自动获取 | 1 | 纸质、电子 | 必要 | 否 | 是 |
| 委托他人代办书(委托他人代办需携带) | 委托人出具 | 原件或电子扫描件 | 1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是 | 否 | |
| 集体委托办理 | 存档人员花名册盖章 | 委托单位出具 | 原件或电子扫描件 | 2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是 | 否 |
| 委托他人代办书(委托他人代办需携带) | 委托人出具 | 原件或电子扫描件 | 1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是 | 否 | |
| 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只需提供一次) | 首次开户单位提供 | 原件或电子扫描件 | 1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是 | 否 | |
| 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只需提供一次) | 首次开户单位提供 | 原件或电子扫描件 | 1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是 | 否 | |
3、业务经办流程
(1)纸质档案:个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者社保卡(电子社保卡)以及档案材料来现场审核档案材料,如审核通过,签订《个人委托存档协议书》(一式两份)完成档案存放手续;
(2)无纸质档案:个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者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来现场办理转档材料;然后携带转档材料到原存档单位完成档案转递手续后,由原存档单位通过机要通信或者邮政快递的方式将档案材料邮寄至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在收到档案材料后将档案转移通知单回执邮寄回原存档单位,完成档案存放手续。
4、办理结果:符合存档要求的,档案接收入库;不符合存档要求的,档案应退回原档案管理单位。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1、政策依据: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六条、第二十条规定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2、申请材料列表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是否存留纸质 | 是否信息共享可获得 |
| 存档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 | 政府部门核发 | 提供原件或实名认证自动获取 | 1 | 纸质、电子 | 必要 | 否 | 是 |
| 委托他人代办书(委托他人代办需携带) | 委托人出具 | 原件或电子扫描件 | 1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是 | 否 |
| 转档手续材料 | 接受档案部门出具 | 原件或电子签章扫描件 | 1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是 | 否 |
| 同意档案调出的函或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书(只需存档方式为集体委托的申请人携带) | 集体委托单位出具 | 原件或电子扫描件 | 1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是 | 否 |
3、业务经办流程
(1)存档方式为个人委托存档的,携带具有档案管理权限(国企、行政、事业单位或者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单位出具的有效转档手续材料,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社保卡(电子社保卡)以及《个人委托存档协议书》(2022年9月之前办理的个人委托存档,携带档案存放证明)来现场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然后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通过机要通信或者邮政快递的方式将档案材料邮寄至拟接收档案单位,拟接收档案单位收到档案后及时将档案转移通知单回执寄回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完成档案转递业务。
(2)存档方式为集体委托存档的,携带具有档案管理权限(国企、行政、事业单位或者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单位出具的有效转档手续材料,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档案调出的函或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书来现场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然后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通过机要通信或者邮政快递的方式将档案材料邮寄至拟接收档案单位,拟接收档案单位收到档案后及时将档案转移通知单回执寄回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完成档案转递业务。
4、办理结果:档案转出
三、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1、政策依据: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六条、第二十三条规定为流动人员出具存档、尽力、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材料列表: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是否存留纸质 | 是否信息共享可获得 |
| 存档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 | 政府部门核发 | 提供原件或实名认证自动获取 | 1 | 纸质、电子 | 必要 | 否 | 是 |
| 委托他人代办书(委托他人代办需携带) | 委托人出具 | 原件或电子扫描件 | 1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是 | 否 |
3、业务经办流程:如档案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存放,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来现场开具相关证明性材料(存档证明、经历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4、办理结果:根据存档情况,出具存档证明;依据档案材料记载内容,出具经历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证明等。
四、为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1、政策依据: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2、申请材料列表: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是否存留纸质 | 是否信息共享可获得 |
| 存档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 | 政府部门核发 | 提供原件或实名认证自动获取 | 1 | 纸质、电子 | 必要 | 否 | 是 |
| 委托他人代办书(委托他人代办需携带) | 委托人出具 | 原件或电子扫描件 | 1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是 | 否 |
| 查、借阅介绍信 | 查借阅档单位出具 | 原件或电子签章扫描件 | 1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是 | 否 |
3、业务经办流程:查阅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申明查阅理由,如实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申请表;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当2人以上,一般为中共党员;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批同意;查阅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阅。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人员的人事档案。
4、办理结果:根据存档情况,为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五、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聘)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1、政策依据: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六条、第二十一、第二十三条规定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聘)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2、申请材料列表: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是否存留纸质 | 是否信息共享可获得 |
| 存档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 | 政府部门核发 | 提供原件或实名认证自动获取 | 1 | 纸质、电子 | 必要 | 否 | 是 |
| 委托他人代办书(委托他人代办需携带) | 委托人出具 | 原件或电子扫描件 | 1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是 | 否 |
3业务经办流程:如档案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存放,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来现场办理政审材料。
4、办理结果:依据档案材料记载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回复函或填写录用政审表格或入党政审表格等。
注: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市人社局综合大楼社保大厅2楼高校毕业生服务窗口(档案业务办理地址)
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市人社局综合大楼1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库(档案邮寄地址)
服务部门:公共人事服务科
联系电话:0474-8159428 0474-8150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