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档案馆查询
海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573-87289036 、0573-89232822 ,地址在嘉兴市海宁市海洲东路 548 号

线上查询:海宁市档案局依托海宁档案网,推出了 “档案移动门户”,网址为http://daj.haining.gov.cn/ 。用户可以通过该门户查询近三年的市政府和各职能部门主动公开文件的全文信息、近 6 万条馆藏开放档案目录及部分全文等。还可进行预约查档服务等.
线下查询:海宁市档案馆新馆位于钱江东路 306 号,查档时间是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咨询电话为 87288632、87288625、87288615.
海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查询
高校毕业生档案:2022 年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是海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在嘉兴市海宁市海洲东路 548 号 1 号楼 411 室,联系电话 0573-87289036.
其他流动人员档案:可直接联系该中心咨询档案相关事宜,电话 0573-87289036 。也可关注 “海宁市人才网 – 人社动态 / 人社资讯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流程”,了解相关档案办理事项及流程.
海宁市个人档案查询的具体步骤如下:
通过“浙里办”APP进行查询:
打开“浙里办”APP,定位到海宁。
在搜索框中输入“存档证明”。
进入“查询打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证明”服务项目。
选择存档机构,查询并打印存档证明。
通过支付宝进行查询:
打开支付宝,搜索并进入“浙里办”。
定位到海宁,搜索“档案接收”。
进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服务项目,选择“户口不限、海宁工作”。
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提交后选择“自行下载”接收函。

联系海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1号楼411办公室。
邮编:314400。
联系电话:0573-87289036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流程
1.档案接收(转入)
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定位海宁——搜索框搜索“档案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在线办理——申请对象:1.户口不限、海宁工作—>申请地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2.海宁户口、单位辞职—>申请地户口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开除、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人员3.海宁户口、工作不限—>申请地户口其他人员4.非海宁户口—>先落户后就业人员——信息填写——送达方式:1.自行下载(事项办结后有短息通知,可到我的—办事记录—办件结果中自行下载调档函)2.快件送达(ems到付件寄送纸质版调档函)——提交
2.档案转出
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定位海宁——搜索框搜索“档案转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在线办理——申请对象:1.档案申请转往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人才和就业机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等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人员(请不要选第二条,该选项为海宁退休人员转档海宁就业处使用)2.单位是否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协议(海宁转出选否,其他地区请自行询问)——信息填写——调档函上传——提交

3.存档证明
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定位海宁——搜索框搜索“存档证明”——查询打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证明:在线办理——选择存档机构——查询——打印
4.党员档案存放证明
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定位海宁——搜索框搜索“依据”——依据档案记载内容出具证明:在线办理——信息填写——送达方式:1.自行取件(开具电子版党员档案存放证明,在备注中留下电子邮箱办结后通过电子邮箱送达证明)2.快递寄送(ems到付件寄送纸质版证明)——提交
5.人才引进落户
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定位海宁——搜索框搜索“集体户口”——申请挂靠人才集体户口:在线办理——信息填写——送达方式:1.自行下载(事项办结后有短息通知,可到我的—办事记录—办件结果中自行下载同意落户证明)2.快件送达(ems到付件寄送纸质版同意落户证明)——提交
6.应届毕业生就业接收函
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定位海宁——搜索框搜索“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在线办理——信息填写——拍照上传三方协议——提交(我的—办事记录—办件结果中自行下载接收函)
档案转递单位名称:海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档案转递单位地址:海宁市海洲东路548号1号楼411室
联系电话:0573-87289036
常见问题:
档案接收
海宁户籍毕业生:根据学校安排,直接将档案邮寄至“海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非海宁户籍毕业生:凭三方就业协议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转寄档案。
具体步骤:1.支付宝中搜索并进入“浙里办”——2.定位海宁——3.搜索框搜索“档案接收”——4.进入服务项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进行在线办理——5.选择“户口不限、海宁工作”——6.信息填写——7.拍照上传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8.提交,送达方式选择“自行下载”(我的—办事记录—办件结果中自行下载接收函)交学校有关部门邮寄至“海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档案是否到达“海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支付宝中搜索并进入“浙里办”——2.定位海宁——3.搜索框搜索“存档证明”——4.进入服务项目“查询打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证明”(如能顺利查询,则表明档案已接收)
6-9月份是大中专毕业生档案接收高峰期,档案接收入库会有所延迟,请大家耐心等待。
党员关系
如是中共党员,在档案到达后告知工作单位党支部(如无工作单位,则告知村、社区党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