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应届生都在忙着找工作,却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档案。高校毕业生的档案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千万不能轻视!为此,整理了这些高校毕业生档案存放小知识。

一、网上办。
(一)登陆网站www.zjdafw.gov.cn。
(二)如果已是浙江政务服务网的高级实名用户,请直接点首页右上角“登陆”;非高级实名用户请点击“注册”,先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完成实名注册流程再登陆。
(三)进入浙江档案服务网,点击“网上查档”,进入网上查档的登记表单中,默认登记单会自动形成申请人的相关信息。1.利用目的可以根据申请的实际目的进行选择;2.受理档案馆根据实际情况提交,所要查询的档案可能在哪个档案馆,最多一次可选择提交3个目标档案馆;3.档案类型的选择,尽量勾选准备的查档类型。
二、掌上办。
(一)如果已是浙江政务服务网的高级实名用户,请直接点首页右上角“登陆”;非高级实名用户请点击“注册”,先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完成实名注册流程再登陆。
(二) 通过浙里办APP订阅档案查阅服务,填写"网上查档"相关信息,下一步填写"掌上查档"相关信息,选择受理档案馆,登记成功后"确认查档"即可。
三、掌上办的另外途径。
(一)如果已是浙江政务服务网的高级实名用户,请直接点首页右上角“登陆”;非高级实名用户请点击“注册”,先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完成实名注册流程再登陆。
(二) 通过浙里办APP订阅金华档案查询,填写"档案查阅服务"相关信息后"提交"即可。也可以关注金华档案微信公众号,在"微服务"里点击"掌上查档",搜索小程序"掌上查档"或者"浙里查档",进行查档登记即可。
四、金华市档案查询电话

金华市毕业生个人档案查询去向小知识
一、什么是毕业生档案?档案内有哪些材料?
毕业生档案是学生毕业前家庭情况、学习成绩、身体状况等的文字记载材料,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在校时叫学籍档案,毕业后叫人事档案。总的来说,它是个人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
毕业生档案里主要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在校期间的一切奖惩材料、入团入党志愿书、毕业离校前的体检表等材料。
毕业生可以自行保管档案吗?不可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要求,严禁个人自带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因此,正常情况下,档案不允许个人提取。
毕业生档案存放收取费用吗?不收取。自2015年1月1日起,国家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二、毕业生参加工作、考研或正在择业,档案有哪些去向?
1.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可以通过浙里办APP在线上办理“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函》,由学校将毕业生档案邮寄到工作所在地的档案保管机构,也可以是有档案保管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企。具体操作为:登录浙里办APP,定位兰溪市,搜索“高校毕业生”,选择“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点击“在线办理”。
2.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档案可以直接邮寄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人才市场。例如,兰溪大学生档案接收单位为兰溪市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接收地址在兰溪市惠兰路19号党群服务中心,收件人名称可以填“档案室”,联系电话为0579-88892820。
3.打算考研“二战”的毕业生,档案一般由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或学校保管,具体存放事宜可以咨询户口所在地人力社保局确认,建议委托学校保管,会方便些。
了解以上信息,一般都可以大致判断出你的档案去向。
三、毕业生档案接收的查询方式:
如果要了解兰溪人才市场的毕业生档案接收情况,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查询:
1.短信通知。高校毕业生档案内有手机号码记录的,录入档案管理系统内,系统自动发送短信通知,收到短信即确认档案接收。
2.线上办理。下载浙里办APP,登录浙里办,定位金华市兰溪市,搜索“查询打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证明”,选择“在线办理”。或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如果可以开具存档证明的,说明人事档案已经流转到市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3.电话咨询。请拨打0579-8889280热线电话进行查询。
4.现场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兰溪市惠兰路19号党群服务中心7楼709)办理。
这四种查询方式,在浙江省内其他人才市场也通用。

四、毕业生档案接收时间
毕业生档案数量较多,学校邮寄档案也有先后顺序,接收时间跨度比较长,持续时间一般从6月下旬到10月下旬。
由于档案信息录入需要一定时间,档案快递签收的时间与档案系统中可以查询到信息的时间存在差距,一般建议10月份以后开始个人档案查询。如果档案急需使用的,请携带EMS快递已签收的单号,到人才市场档案室现场查询办理。
常见问题
1、毕业后档案去哪里
未找到工作
可将档案转至生源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经学校同意暂时留在学校,一般学校只代为保管2年。超过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学校会将档案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提醒: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档案转递时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机要交通和高校毕业生档案专用邮递方式。
2、毕业后如何办理档案转递
1.网络办理:登录“浙里办”APP(金华)→办事服务→个人办事→部门导航→市人力社保局→高等学校等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上传单位盖过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受理并出具接收函。
2.现场办理:将单位盖过章的就业协议书带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人才服务专窗盖章。
提醒:办理后再次确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的档案接收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是否正确,以便毕业后查询档案是否到档。
3、高校毕业生离校时 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
①需要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②跟进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③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等手续;
④查询档案转递去向。
4、如何查询档案是否到档
登录“浙里办”APP(金华)→办事服务→个人办事→部门导航→市人力社保局→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查询打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证明。
提醒:如显示“未查询到您的人事档案信息”说明档案还未寄到,请耐心等待学校寄出。高校毕业生档案不能个人保管、自带转递,需要由高校按规定寄往工作单位或寄往就业地、户籍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温馨提示:金华市就业服务中心档案室搬迁公告
金华市就业服务中心所代管的企事业改制人事档案室因场地建设需要,将于2024年11月19日至12月18日期间,对所属档案进行整体迁移。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地址
原位于婺城区长山路181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B幢二楼的档案室整体搬迁至金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轨道大厦五楼(金东区金义东公路88号)。
二、搬迁事项
为保障搬迁期间的档案安全,搬迁期间档案室暂停对外服务。2024年12月19日起,新址正式启用。
三、特别提醒
(一)档案搬迁期间,我中心提供档案业务电话咨询服务,如有特殊查档需求,请及时与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579-82366887;
(二)档案搬迁结束后,查阅档案可选择以下方式:
1.本人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单位查询的,需持单位介绍信或函并加盖公章),前往金华市轨道交通集团轨道大厦五楼现场查阅;
2.个人委托他人现场查阅的,应事前向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电话报备,受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并出具委托人签名的查询委托书;
3.为便于群众查阅,在无争议的情况下,个人也可电话委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代为查询复印所需材料,于次周工作时段内前往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力社保10号窗口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三)前往市轨道交通集团轨道大厦可选择以下交通工具:
1.乘坐轻轨直达轨道大厦站;
2.乘坐公交车108路、28路、323路、33路、529路可直达轨道大厦站。
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金华市就业服务中心
